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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至凤凰湖快速通道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 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问政网友:用户92444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交通局
- 提问时间:2026-02-03 02:05:26
本人于2025年3月在纳溪至凤凰湖快速通道项目部从事测量员岗位,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泸州市纳溪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施工单位为泸州中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2025年5月起该项目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拖欠我2025年5月至2026年1月底工资,累计拖欠金额为92800元人民币。根据《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农民工提供劳动后有权依法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已向贵部门求助多次,仍未得到工资,恳请贵部门依法处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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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02:05:26 用户9244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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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5:38:44 纳溪区交通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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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37:35 纳溪区交通局 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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