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纳溪至凤凰湖快速通道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 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问政网友:用户92444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交通局
  • 提问时间:2026-02-03 02:05:26

本人于2025年3月在纳溪至凤凰湖快速通道项目部从事测量员岗位,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泸州市纳溪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施工单位为泸州中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2025年5月起该项目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拖欠我2025年5月至2026年1月底工资,累计拖欠金额为92800元人民币。根据《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农民工提供劳动后有权依法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已向贵部门求助多次,仍未得到工资,恳请贵部门依法处理。

问政跟踪
  • 1 2026-02-03
    02:05:26
    用户92444 已问政
  • 2 2026-02-03
    15:38:44
    纳溪区交通局 已转交
  • 3 2026-02-03
    16:37:35
    纳溪区交通局 已受理
  • 4 2026-02-04
    11:28:43
    纳溪区交通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交通局
  • 回复时间:2026-02-04 11:28:43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在纳溪至凤凰湖快速通道项目从事测量工作,拖欠您工资92800元的事情属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沟通,施工单位承诺农历过年前支付您全部工资,并给你打了欠条,我单位将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发放工资。若农历年前施工单位未全部支付完您的工资,建议您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2026年2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还有疑问或建议可来电咨询泸州市纳溪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电话:0830-4120957。

                          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