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四川川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违法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问政网友:用户af641
- 问政对象: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 提问时间:2026-02-03 16:47:27
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2024年)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在服务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承接物业时,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进行查验,并依法向全体业主公示;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按照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
(五)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但四川川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自违法进驻公园里锦庐小区以来从未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进行查验,并依法向全体业主公示、从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从未开展过演练;并且违法违规在小区唯一的消防通道通过不可移动的立柱、桩子来减少消防通道法律规定的宽度,请一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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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47:27 用户af641 已问政 -
2
2026-02-16
10:55:48 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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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6
10:56:14 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 回复时间:2026-02-16 10:56:14
2026年2月14日,我单位消防监督检查员对该小区进行核查,经核查:一、物业服务公司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宣传教育方面(对小区业主占用疏散通道、强弱电井、公共区域、设备用房堆放杂物,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均进行消防安全宣传);二、物业服务公司制定有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演练方面:分别于2025年6月及11月开展消防演练,每年两次。三、公共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方面:物业服务公司定期进行消防巡查,并对损坏的相关器材进行维护更换,均制定有相关台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方面:定期组织人员对业主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情况,进行宣传及清理,对于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未制定相关横幅;四:消防车通道因前期接业主举报,有业主在消防车通道上乱停乱放私家车,我单位责令物业服务公司设置可移动地桩,避免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该地桩为活动式地桩,如遇紧急情况,取下即可。涉及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车通道严禁占用的提示,我单位已责令物业服务公司立即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