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巨点洗车消费者自己充值,自己的钱,不能消费,也不能提取,是否合法?
- 问政网友:用户00877
- 问政对象: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6-02-04 12:52:10
2024年在泸州的巨点洗车充值,过去一年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在泸州洗车消费,一年后在去巨点洗车发现已经不能使用了。消费者自己充值,自己的钱,不能消费,也不能提取,是否合法?
补充信息:该洗车店在泸州有众多网点,如龙马潭区步步高商场旁公共停车场内、江阳区大山坪街道办旁停车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余额不得因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单方设定有效期而归经营者所有。
**“一年后不能使用、自动过期”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若商家已明确告知“充值即视为同意一年内有效”,该条款仍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消费者有权要求继续使用余额或退款。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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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2:52:10 用户0087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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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0:32:08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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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5:54:30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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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5:55:40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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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6-02-11 15:55:40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反应的巨点洗车消费者自己充值不能使用及提取的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已联系巨点洗车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将为您处理。我单位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将上述情况告知与您,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