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事故处理中以“我方为女司机技术欠缺、停车场无交通标志线”为主要理由判罚我全责,依据是否充分?
- 问政网友:用户1a001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6-02-07 22:00:33
问题背景:在康健城医院停车场驾驶车辆与占道行驶车辆发生擦挂,交警事故处理中以“我方为女司机技术欠缺、停车场无交通标志线”为主要理由判罚我全责,依据是否充分?
主要理由:1.视频显示我方完全按交规行驶,而对方占道+急停,和女司机技术欠缺有何关联;2.交警假设我方向左打方向就不会发生擦挂,若左打与旁边车辆发生擦挂责任如何划分?为何不应假设对方不占道行驶?3.交警现场说地面未划线,不存在占道的说法,但事故照片地面有明显交通标志线;4.处理过程是否存在草率及主观,是否考虑有助长随意占道行驶的不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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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
22:00:33 用户1a00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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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4:36:12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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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0:46:30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6-02-11 10:46:30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直属一大队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事故是2026年2月2日14时52分许在江阳区康城路西南医科大学康健城院区停车场内发生的两车擦挂事故。经调取现场监控视频核实,网友驾驶车辆在左转过程中,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网友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对方当事人无责任。大队已于2026年2月7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处理过程合法合规。若网友对本次交通事故认定结论有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提请复核。
关于网友提出“我方为女司机技术欠缺、停车场无交通标志线”为主要理由判罚全责的说法:经核实,系事故民警在与网友沟通分析事故原因时,基于监控视频中显示的车辆操作情况,指出驾驶技术有待提高,其本意在于提示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并非基于假设情景划分责任或使用“技术欠缺”等不当表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严格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核心在于对当事人具体驾驶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与事故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判断。本起事故的处理,严格遵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简易程序办理。责任认定是在调取现场监控、听取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的结论,程序合法合规。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