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省内其它市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办理在泸州已购房的商转公贷款?
- 问政网友:泸州郑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6-02-10 10:56:44
公积金在成都,且已满2年,房子在2019年买在泸州市江阳区领秀江南小区三期,目前暂未交房,在泸州建行商业贷款,请问是否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需要怎么操作?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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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0:56:44 泸州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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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30:1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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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0:07:0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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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9:07:44 泸州郑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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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6-02-12 10:07:09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问政的关于“省内其它市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办理在泸州已购房的商转公贷款?”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符合我市商转公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含异地缴存),均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2、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泸市公积管〔2024〕6号)第一条,办理商转公贷款,“商贷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您所购住房(领秀江南三期)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暂不符合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条件。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理解,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业务或帮助,请拨打咨询电话:0830-12329,0830-3162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