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检察院的 川.EB096警 下班高峰期实线硬挤,是否涉嫌公车私用?
- 问政网友:酒城俗人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6-02-10 18:49:23
检察院的 川.EB096警#行车记录仪视角 下班高峰期实线硬挤,是否涉嫌公车私用? 2026年2月10日18时,由步步高立交桥驶向沱二桥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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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49:23 酒城俗人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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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09:13:32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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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0:04:17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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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3:15:01 酒城俗人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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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6-02-13 10:04:17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直属三大队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依据公安部令第157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的规定。直属三大队收到问政网友对川.EB096警号车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后,已通知该车所属单位、当时的驾驶人到交管部门接受调查,待查证属实后,将依法作出处理。
针对网友反映是否公车私用问题,不属于公安交管部门职责范围,请网友向检察院或其主管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