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经营活动 希望相关部门处理
- 问政网友:雨北北
- 问政对象:石洞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2-12 12:19:08
石洞滨河印象南门门口 每逢农历1、4、7 就有个小货车占用车位的情况下私自进行收购废品,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希望领导们进行处理!泊位只是方便公民停车并不是他经营的地方,非要在路边做生意,吉甫路政府和城管部门已划有区域。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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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2:19:08 雨北北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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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4:43:14 石洞街道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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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1:05:38 石洞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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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1:07:08 石洞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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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23:17:57 雨北北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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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石洞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2-26 11:07:08
关于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经营活动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经营活动问题”已收悉,现就您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我部门对摊贩占道行为进行条例宣传,如若继续违规占道行为将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进行代为清理并处罚,若其继续违规占道经营,可拨打我部门值班电话0830-6333067,我部门值班人员将及时前往现场调查处置。
感谢您对石洞街道的关注、支持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石洞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