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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经营活动 希望相关部门处理

  • 问政网友:雨北北
  • 问政对象:石洞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2-12 12:19:08

石洞滨河印象南门门口 每逢农历1、4、7 就有个小货车占用车位的情况下私自进行收购废品,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希望领导们进行处理!泊位只是方便公民停车并不是他经营的地方,非要在路边做生意,吉甫路政府和城管部门已划有区域。

问政跟踪
  • 1 2026-02-12
    12:19:08
    雨北北 已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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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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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北北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石洞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2-26 11:07:08

关于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经营活动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进行经营活动问题”已收悉,现就您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我部门对摊贩占道行为进行条例宣传,如若继续违规占道行为将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进行代为清理并处罚,若其继续违规占道经营,可拨打我部门值班电话0830-6333067,我部门值班人员将及时前往现场调查处置。

感谢您对石洞街道的关注、支持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石洞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