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户口迁移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f5473
- 问政对象:泸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6-02-24 15:32:43
本人户籍为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渡头村委会上一村6号,现申请迁户口至配偶泸州市太伏镇渔湾村5组153号。我的原户口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渡头村委会一直是农村的,今日办理迁户才发现变为城镇户口,我本人实际并不知情,打电话问才知道户籍所在地实行统一规划,变成了城乡结合部,实际没有享受过任何优惠政策,还是属于农村集体性质,太伏镇派出所以城乡结合部为由拒绝我迁户口。我方户籍民警跟派出所工作人员打电话说明我的户口性质还是农村集体户,太伏镇派出所还是拒绝办理。我咨询了四川省公安厅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给我科普过川公发(2018)113号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只要证实我户口为农村集体户口,没有享受过当地优惠政策就可以走特批手续迁入我配偶地,但是泸县派出所跟太伏镇派出所都以我城乡结合部不与办理。泸县户籍管理人员还给我讲是按照泸州市的政策,不按照四川省政策,叫工作人员提供泸州市相关政策来看,该工作人员又提供不出来。泸县派出所太伏派出所政策都没有了解清楚,也不进行科普,既耽误我们办事效率,办事态度又恶劣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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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5:32:43 用户f547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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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7:47:07 泸县公安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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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7:51:24 泸县公安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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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6-02-25 17:51:24
您在“有话请你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发表《反映户口迁移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咨询的户口迁移问政已收悉。请您根据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及辖区派出所相关工作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迁户申请;派出所受理审核后,将按流程逐级上报县、市、省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
感谢您对泸县公安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咨询,请关注泸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泸县”,在工作日内留言咨询,我们会及时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