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县邮政未按照规定补休,也未按照规定支付员工加班费!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 问政网友:用户ae982
- 问政对象: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6-02-24 20:59:30
你好,我是泸州市泸县邮政一名员工家属,过年本该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但作为邮政员工的家属,我却连我爱人的面都没见到几次,泸县邮政以生产旺季为理由,强制扣减员工假期甚至停休,员工连续高强度工作,早出晚归,身心疲惫!泸县邮政未按照规定补休,也未按照规定支付员工加班费!现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泸县邮政停止强制休假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未休假员工补休,或者按照规定支付员工加班费!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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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20:59:30 用户ae98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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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08:47:20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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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0:14:11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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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0:44:45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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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6-02-26 10:44: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平台上关于“泸县邮政未按照规定补休,也未按照规定支付员工加班费!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的问政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泸县邮政分公司全县代理金融网点根据经营生产实际合理安排班务、休息时间,在特殊时期如:过年等生产旺季,根据员工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休息,员工无特殊情况则在生产淡季(3-9月)全员安排调休补休;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员工加班,则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员工相应加班工资。
若在劳动保障监察方面有更多咨询,可联系泸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联系电话:0830-8170505。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