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泸县玄滩镇太阳村一社侍郎坟保管室公共区域坝子建设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用户86652
- 问政对象:玄滩镇
- 提问时间:2026-02-25 18:22:35
想咨询相关部门,本区域坝子属于太阳村一社公共集体所有,占地面积700多平米,共有10余家人共同用于晾晒谷物等,建于1974年,52年内无重建与修补,现地面已经破烂不堪,无法继续用于晾晒农作物的用途。想咨询相关部门本村53年内是否有“专项集体用地新建或修补补贴”?或是其他相关补贴,如果是私人集资筹建,今后如果有相关补贴,是否能按比列进行相应补偿?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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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8:22:35 用户8665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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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09:59:53 玄滩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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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5:10:20 玄滩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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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玄滩镇
- 回复时间:2026-02-26 15:10:20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关于泸县玄滩镇太阳村一社侍郎坟保管室公共区域坝子建设问题的咨询”的问政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您咨询的用于晾晒农作物的晒坝属于辅助设施用地,辅助设施用地备案前首先需要先确定项目选址,其中项目选址需要优先利用荒山等非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其次需要经营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用地协议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施用途、数量、标准、用地面积、年限费用等,并将用地协议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备案所需材料包括:1.设施农用地备案表、2.用地申请、3.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4.复垦协议、5.用地协议、6.勘测定界报告、7.规划审查图、8.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报送表(具体可到镇自然资源所咨询),在收到资料后10到15个工作日出具备案意见。二、目前,暂无相关补贴政策。如您还有疑惑,可拨打镇自然资源所(8892283)、镇农业农村办(8892916)电话咨询。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