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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想把双方公积金账户用于还贷,需要办理哪些程序?对公积金账户缴纳年限与金额有哪些要求?

  • 问政网友:白字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6-02-25 20:02:39

我妻子与我贷款买房,我妻子作为共同借款人,现在我们准备把公积金用于还贷。我的公积金账户属地就是古蔺县,妻子公积金账户属地是毕节市七星关区。

现在想把双方公积金账户用于还贷,需要办理那些程序?还有对公积金账户缴纳年限与金额有那些要求?

问政跟踪
  • 1 2026-02-25
    20:02:39
    白字 已问政
  • 2 2026-02-26
    16:54:03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26-02-28
    16:07:33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6-02-28 16:07:33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新闻网政务热线咨询的“想把双方公积金账户用于还贷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月27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与您妻子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5年2月19日发放,发放贷款金额39万元。现行政策不能为您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对冲用于公积金还贷,您公积金连续缴存已满3个月且已还款满12个月,可以累计提取您的还款本息,也可以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后,当月还款次月从您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自动提取,账户最低预留额10元账户余额。您妻子的公积金账户属地是毕节,相关提取政策请咨询公积金缴存地。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于2月27日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了解相关政策。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联系电话:7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