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玉蟾街道创业街一服装店拒不开发票 如果能开 希望督促开发票
- 问政网友:用户b0576
- 问政对象:泸县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6-02-25 20:32:30
泸县创业街余氏花卉隔壁的服装店拒不开发票。该服装店店招写了厂家倒闭全场通选199元/件等字样,店里没看到有营业执照,只有墙上有收款的微信二维码,微信名字写的“二小姐”,本人2026年2月9日在这家店买一件衣服,扫微信支付了150元,没有开发票,今天拿微信支付记录去店内要求开发票,店内人员拒绝开发票,说开不了。请问这个服装店可以不开发票吗?如果能开,请督促开发票
-
1
2026-02-25
20:32:30 用户b0576 已问政 -
2
2026-02-26
10:24:12 泸县税务局 已受理 -
3
2026-03-05
10:37:46 泸县税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6-03-05 10:37: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的“泸县万福广场二楼衣聚汇是否有向消费者开票的义务?在此处消费后能否开票”问题已收悉,我单位经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核实结果及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现已联系被投诉人,向其宣传开票义务并辅导演示开票流程。被投诉人已承诺据实为您开具发票,您可携带相关的购买凭证(如购物小票、付款记录等)前往商家处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