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技能等级认定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用户19083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6-02-27 11:42:04
我之前获得泸州市第二十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配电综合业务比赛二等奖,已具备中级工资格,先申请直接认定高级工。同期比赛获奖人员已咨询人社局,人社局称该比赛无法实行技能认定。根据〈四川省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4]9号)第六章第三十九条(三)规定,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赛事规模要求,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要求组织实施的省级、市(州)级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单人赛项前6名获奖选手(团队双人赛项前3队、三人赛项前2队),可晋升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已具有中级工等级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泸州市第二十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配电综合业务技能比赛(含农网配电营业工):
• 属于泸州市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经信局联合主办)
• 按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 组织实施
• 对应工种:配电线路工/变配电运行值班员/农网配电营业工(高级工)
二、技能等级认定规则(按川人社规〔2024〕9号)
• 单人赛第1名: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三级);已持高级工者可晋升技师(二级)
• 第2、3名:不能直接认定高级工;若已持中级工(四级),可晋升高级工(三级)
• 若赛事按四级(中级工) 标准组织:前6名可晋升中级工;已持中级工者可晋升高级工。
-
1
2026-02-27
11:42:04 用户19083 已问政 -
2
2026-03-03
09:35:3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26-03-03
09:36:0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6-03-03 09:36:09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的“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技能等级认定相关问题的咨询”问题已收悉,我单位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9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市参加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赛事优秀选手获取相应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竞赛要属于市级一类或者二类竞赛;二是竞赛要达到相应规模,初始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人(队),决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15人(队),同一单位选派选手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对);三是竞赛原则上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实施。
经核实,泸州市第二十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配网综合业务技能比赛实施方案未明确国家职业标准等级,所以不符合获取相应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要求。通过与您电话交流,您表示已知悉相关情况和政策。感谢您的咨询,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我们!
承办科室:职建科
联系电话:0830-2996556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