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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父亲退休手续被卡,希望立即按APP记录办理退休,并追究历史告知失误责任的申诉

  • 问政网友:用户51743
  • 问政对象: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6-02-28 21:56:00

事由: 关于父亲退休手续被卡,要求立即按APP记录办理退休,并追究历史告知失误责任的申诉。

一、基本情况

我父亲,生于1966年2月28日,于2026年2月28日年满60周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四川省人社”APP及我父亲本人打印的《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显示,截至2026年2月,其养老保险缴费月数累计为182个月,已满足国家规定的退休缴费条件。

二、事件经过与核心争议

2026年2月28日,我父亲前往泸县社保局服务大厅办理退休手续。然而,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其“未缴清社保,需要补缴一年”,导致退休手续无法办理。具体争议点如下:

1. 2010年的补缴事实及合理信赖:我父亲曾在广东省中山市参保,后将社保关系转回四川省泸县。在办理转移时,他意识到在中山市可能有一段缴费空档,担心影响未来退休待遇,于是主动前往泸县社保局咨询并希望补缴。当时,工作人员根据其系统查询结果,告知他需要补缴的具体金额。我父亲基于对政府部门的信任,按照工作人员给出的数据,一次性补缴了17000多元。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时的工作人员并未告知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这一年的费用也需要补缴。因此,我父亲在当时完全有理由相信,此次补缴之后,2010年之前的所有社保费用均已缴清。

2. 社保局现给出的矛盾说法:针对这次的“欠费”问题,社保局现在的解释是:2010年补缴的17000多元,其中一万元左右是用于补缴 2007年2月至2009年12月 的欠费,另外七千元左右是这段时间产生的滞纳金。而现在工作人员查询发现,我父亲在 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 这一年期间存在缴费空档,且2010年补缴时,这笔费用并未补缴。

3. 工作人员查询数据与APP显示不一致:令我方感到极为困惑和愤怒的是,既然存在欠费,为何在官方统一的“四川省人社”APP上,会明确显示已缴满182个月?为何工作人员查询的数据与我父亲手机APP上的权威数据存在严重不一致?

三、我们的疑惑与质疑

针对此事,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强烈的质疑:

1. 关于历史告知失误的质疑(核心责任认定):

2010年,我父亲是出于诚信,主动前往社保局咨询并补缴欠费,并完全按照工作人员告知的金额进行缴纳。然而,当时的工作人员不仅未能一次性、完整地告知所有欠费记录——特别是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这一年的费用也需要补缴——甚至未向父亲说明补缴的17000多元中包含了高额滞纳金。

正是因为工作人员的告知不完整,我父亲才在当时合理且善意地认为,此次补缴后,2010年之前的所有社保费用均已结清。如今,十多年过去,到了退休年龄,社保局却以“当年那笔费用没有补缴”为由,要求我父亲再缴12个月才能退休。因社保局工作人员的疏忽或系统查询遗漏,导致告知不完整、不透明,这个责任为什么要完全转嫁到一个依法办事的老百姓身上? 这是否符合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的基本原则?

2. 关于数据权威性的质疑:

“四川省人社”APP作为四川省人社厅官方推出的、供公民查询个人社保信息的权威渠道,其显示的数据理应真实、准确、有效。既然APP上明确显示已缴足182个月,那么就应当以此为依据,认定我父亲已履行完缴费义务。工作人员查询的数据与官方APP权威数据不一致,这属于社保局内部系统建设或数据录入的遗留问题,不应让公民为此买单。

3. 关于新解决方案的质疑:

在多次交涉后,社保局工作人员提出新的方案:“再缴12个月(从2026年3月起按月缴纳),不需要缴滞纳金,缴满后即可办理退休。” 对此,我方认为此方案依然极不合理,且对我父亲极不公平。

· 时间成本巨大,变相剥夺一年养老金:我父亲已于2026年2月28日年满60周岁,本应自3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若按此方案执行,意味着他将被强制推迟整整一年才能办理退休。这一年的养老金损失(按现行标准约数万元)以及因此带来的精神焦虑,由谁来承担?

· 名为“重新缴”,实为变相补缴,且按现行标准加重负担:虽然工作人员称“不是补缴,是重新缴”,但需要缴纳的正是2005年至2006年这一年的费用对应的年限。这笔费用本应在16年前缴纳,如今却要按2026年的标准、以“重新缴纳”的形式来填补历史的空档。这本质上仍然是在让公民为社保局当年的工作失误买单,且负担被不合理放大。

· 无视当年的信任与付出,责任分配严重不公:我父亲2010年已按工作人员告知的金额一次性缴纳了17000多元,这是基于对政府部门的完全信任。如今因当时告知不完整、不透明,不仅要额外支出一笔费用,还要额外等待一年才能退休。为何社保局当年的过错,却要由我父亲承担近乎全部的责任?

四、我们的核心诉求

综上所述,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提出以下诉求,恳请贵局予以采纳并立即执行:

1. 首选方案:按APP记录立即办理退休

  恳请贵局正视“四川省人社”APP显示已缴满182个月的事实,认定我父亲已履行完法定义务,立即为我父亲办理退休手续,并补发从2026年3月起应得的养老金。数据不一致是社保局内部系统问题,不应由老百姓承担后果。

2. 备选方案:如确需处理历史断缴,必须体现责任分担,按历史标准一次性补缴并当月退休

  如果经彻底调查,确实存在因历史原因导致的断缴(且该断缴在2010年因工作人员未告知而未被补缴),我方可接受处理,但必须基于公平原则,体现责任分担:

  · 一次性补缴,而非按月重新缴纳:同意一次性处理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这一年的社保费用。按月缴纳12个月的方式,将导致退休时间被强制推迟一年,我方无法接受。

  · 按历史基数补缴,体现象征性:补缴基数必须严格按照2005-2006年的历史基数和当时的政策计算,而不是按现行标准。这既是对当年事实的还原,也是对“责任不在个人”的体现——毕竟这笔费用的产生根源在于社保局当年的告知不完整。

  · 免除全部滞纳金及其他附加费用:鉴于该断缴记录未被及时发现,且2010年补缴时工作人员未告知17000多元中包含滞纳金,此次处理不应再产生任何滞纳金或附加费用。

  · 补缴当月办结退休:在我方完成上述一次性补缴的当月,社保局必须立即办结退休手续,并补发自2026年3月起的养老金。

3. 追究责任,给个说法

  请上级部门对2010年办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当时为何未能一次性告知清楚(特别是未告知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这一年的费用需要补缴)、为何未向缴费人说明补缴款项包含滞纳金等问题进行调查,并对工作人员查询数据与APP权威数据不一致的问题给出合理解释。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答复,而不是让老百姓为政府的错误“买单”。

我父亲辛苦工作几十年,依法缴纳社保,如今却因社保局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在退休年龄被卡在门外,这实在令人心寒。我们相信政府部门能够公正处理此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并责成相关单位尽快解决。

问政跟踪
  • 1 2026-02-28
    21:56:00
    用户51743 已问政
  • 2 2026-03-02
    11:15:19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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