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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干部调动、编制身份变更及事业单位改制安置政策咨询
- 问政网友:桦歌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6-03-03 11:45:04
本人1996年泸州行政区划调整期间,经市县主要领导同意调入纳溪县乡镇企业局机关,下派企业支援,以后回乡镇局工作。调动前本人为行政编制人员。后由纳溪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动,将本人改派至乡镇局下属事业单位科技咨询服务中心。2003年科咨中心改制,未通知本人签署安置协议(单位其余职工均已签署并领取补偿金)。为此,本人希望市人社局回复:1、1996年区划冻结期间,行政编制人员的调动正常办理流程是什么?应当办理哪些调动手续(如干部调动审批表、正式调动文件、工资关系转移资料等),本人应当签署哪些调动文件?2、该调动应当由人事局办理审批还是由人才服务中心办理?3、如果当年本人由行政编制变动为事业编制身份,应当办理什么手续,是否需要本人知晓并同意?4、本人的调出单位是石棚镇企业办公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本人是行政编制身份,且本人调出后,该单位无其他工作人员,调动是在96年7月1日正式区划前办理的,该行政编制是否应当由纳溪县收回?是否已经收回?5、事业单位科咨中心2003年改制,没有由科咨中心改制,而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经济贸易局)代为上报区政府进行改制,改制依据为科咨中心改制领导小组的会议纪要,没有按照正规改制流程进行安置、转岗、分流,直接将职工推向市场,事业身份自然解除,未通知本人履行解除劳动关系协议、领取安置费,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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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1:45:04 桦歌 已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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