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州市加快推进“酒城人才聚集行动”支持人才在泸置业实施细则》政策咨询
- 问政网友:用户2d832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3-03 17:58:43
按照《关于印发<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泸住建发〔2021〕248号),符合申请条件的三类人才,需“在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满3年之后的6个月内办理,逾期不受理补助申请。”但新印发的《泸州市加快推进“酒城人才聚集行动”支持人才在泸置业实施细则》规定,“《关于印发<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泸住建发〔2021〕248号)中二类、三类人才在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购买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助标准、方式和流程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同时根据第三条 购房补助申请“申请人购房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且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三年及以上即可申报,申报期限两年。”本人于2023年7月份在泸州参加工作,现行政策是否为“符合申请条件的三类人才,在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满3年之后的2年内办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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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7:58:43 用户2d83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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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08:59:1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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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08:59:3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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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3-05 08:59:31
网友您好:根据《泸州市加快推进“酒城人才聚集行动”支持人才在泸置业实施细则》规定,《关于印发<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泸住建发〔2021〕248号)中二类、三类人才可在满足购房补助申报条件后两年内进行申报。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