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泸州师范附属小学城西附小占用午休时间
- 问政网友:用户71972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6-03-04 14:09:33
学校占用学生午休时间搞午间阅读并且布置作业要求完成作业。要求学生午休时间进行学习,中午要回家的学生也需要把作业带回家在家完成。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5条.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及《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课间活动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4款. 严禁挤占午休时间。学校不得利用午休时间组织集体上课、补课、刷题等教学活动,保障学生午休休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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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4:09:33 用户7197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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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1:30:18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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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19:31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6-03-16 16:19:31
网民朋友:
关于“占用午休时间组织午间阅读”问题。经核查,该校严格执行《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课间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未在学生午休时段开展任何形式的上课、讲题等教学活动。午休时段为学生自主休息时间,学校仅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学生可自主看书、练字,不存在挤占午间时间开展教学的行为。
关于“布置午休作业并要求带回家完成”问题。对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学校严格落实作业总量管控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且所有作业均在课堂及课后服务时段完成,未布置过需在午休时段带回家完成的作业。
后续,学校将持续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及午休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切实保障学生休息权利与健康成长。若您仍有相关疑问或掌握具体线索,可进一步提供涉及的班级信息,学校将第一时间开展针对性核查,并及时向您反馈结果。
我局责令学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办学理念,加强午间时间的管理,严禁教师利用午间时间组织集体教学活动,切实保障学生休息权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830-3123591。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