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历史缴费记录核查与认定申请
- 问政网友:疯狂小小
- 问政对象: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6-03-04 15:52:20
尊敬的领导:
您好!现向贵部门反映我父亲养老保险历史缴费记录查询不到的问题,恳请协助核查并予以认定补录,具体情况如下:
1986 年至 2000 年期间我父亲在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敦梓乡农机站工作,为该乡镇企业正式职工。工作期间,所在单位曾统一为职工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用,目前家中仍完整保留当年单位开具的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可作为实际缴费及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
前往人社部门查询养老保险信息时,未查询到我父亲 1986-2000 年的相关缴费记录,推测因参保年代久远,原始缴费档案未录入现有社保信息系统。
为保障退休后合法社保权益,现正式恳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处理:
1. 核查我父亲 1986 年 —2000 年在叙永县敦梓乡农机站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档案;
2. 对核查确认的单位实际缴费年限予以官方认定,并补录至现有社保信息系统,按规定合并计算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本人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愿全力配合贵部门的核查工作,及时提供缴费票据、身份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望贵部门予以重视并尽快处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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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5:52:20 疯狂小小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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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6:59:13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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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7:05:51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6-03-10 17:05:51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您父亲养老保险历史缴费记录查询不到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3月6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父亲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认定的问题
经核查,您提供的三份收据,其中两份无收款单位印章,一份印章为叙永县敦梓乡某机构(因印章模糊无法确认具体机构)出具,三份收据并非社保部门开具。同时,经查询我局档案资料,也无您父亲及其原工作单位叙永县敦梓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档案资料。因此,您要求认定您父亲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符合办理。
二、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的问题
(一)1996年1月1日以后补缴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件精神,如果您1996年后仍在敦梓乡农机站工作,可由原单位(原单位已不存在的可由撤销合并后单位)提供在农机站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工资表及财务记账凭证等原始档案材料,到政务大厅社保窗口申请办理补缴业务。
(二)1995年12月31日前补缴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62号)文件精神,对于1995年12月前补缴,需是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如果您父亲属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在实施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仍在企业工作的,且档案记载清楚的,可提供原始档案材料到政务大厅社保窗口申请办理补缴业务。
我局工作人员于3月6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参保权益管理股——刘桢宇
联系电话:0830-6222873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