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分户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9e436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 提问时间:2026-03-04 16:16:24
请问分户需要宅基地证件,而宅基地又需要分户后才能申请,这不是一个死循环吗,现在不能再同一套宅基地房屋上分户吗?分了户再去申请宅基地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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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6:16:24 用户9e43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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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09:10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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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09:36:54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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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 回复时间:2026-03-13 09:36:54
网友“用户9e436”
你好,你通过有话请你说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关于是否可以同一套宅基地房屋上分户?
现回复如下:按照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规定,农村地区按照"一房一户""一家一户"基本原则,为农村居民登记户口。农村户籍居民因其他原因申请同址分户的,需将原宅基地上房屋产权(不动产登记证)予以分割,持分户成员间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分割证明,并有相对固定的,可以独立关门上锁的居住空间,经所在村组,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监督,祝你生活愉快!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