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生育报销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李方能
- 问政对象:江阳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6-03-04 21:43:37
您好,咨询一下生育报销的问题。
情况如下:
1.女方工作没有买社保,参加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男方工作有五险一金,参加的职工医疗保险。
2.现在小孩生了,可以报销产检费用吗?如果能的话,比例多少?如何报?
3.能报销生育(剖宫产),以及住院费用吗?如果能的话,比例多少?如何报?是用女方还是男方报?
4.男方陪产假期间,有陪产假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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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21:43:37 李方能 已问政 -
2
2026-03-10
16:22:24 江阳区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6-03-10
16:26:56 江阳区医保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6-03-10 16:26:56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关于“生育报销相关问题”已收悉。现按医保政策规定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相关规定:在我市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以上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核定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支付金额的50%支付生育补助金,男方报销无生育津贴。符合《四川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给予男方护理假的相关待遇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延长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我局待遇审核股工作人员于3月6日上午拨打您电话解释办件情况,您表示已知晓。
感谢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咨询电话:0830-3122092。
江阳区医保局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