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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江南新区5号楼2单元申请入户门口安装高空坠物防护架

  • 问政网友:人民群众AA
  • 问政对象:江南新区
  • 提问时间:2026-03-06 09:27:16

江南新区一区临江苑5号楼2单元正门口,长期存在高空掉物的现象和风险,但入户走廊却并未修建防坠架(如图1),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然而却只在后门修建了防护架(如图2),请住建部从人民群众安全为主,责令物业参考后门防护架,在正门入口位置修建延伸到台阶底部的防护架(如图3),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问政跟踪
  • 1 2026-03-06
    09:27:16
    人民群众AA 已问政
  • 2 2026-03-10
    09:48:39
    江南新区 已转交
  • 3 2026-03-16
    16:32:52
    江南新区 已受理
  • 4 2026-03-16
    16:40:01
    江南新区 已回复
  • 5 2026-03-16
    16:43:29
    人民群众AA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南新区
  • 回复时间:2026-03-16 16:40:01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 “江南新区一区临江苑 5 号楼 2 单元正门口未修建高空坠物防护架、存在安全隐患” 的问政内容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项目建设及交付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关于您提出的在正门入口位置修建高空坠物防护架的诉求,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项目交付后管理权责划分,此类公共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增设、改造工作,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牵头,对接物业服务企业具体实施。

我司将积极配合业委会及物业公司,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技术资料支持,共同推动安全隐患问题的妥善解决,切实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