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是否可以领到人头费
- 问政网友:173****9773
- 问政对象:牛滩镇
- 提问时间:2026-03-07 10:23:44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是一位女士,老公是单位的,我是农村的,结婚的时候户口只能留在我妈家,孩子出生户口也上在我妈这边,后来就跟我妈分了户口,但也没有在村里面重新建房子,现在我的户口已经迁出,只剩下孩子三个人的户口,如果我妈的房子拆迁了,我的孩子是否可以拿到人头安置补偿费,我的田土也被占完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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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
10:23:44 173****977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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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9:11:32 牛滩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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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0:53:38 牛滩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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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牛滩镇
- 回复时间:2026-03-12 10:53:38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规[2022]4号文件第四章,被拆迁农民住宅房屋安置第十八中规定:线型工程原则上采用自建或统规自建的方式安置。故被拆迁农民住宅房屋不存在人头安置补偿。
该文件第三章被征地人员安置第八条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人员安置:(一)区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户籍在被征地村民小组依法属于被征地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格的人员,经被征地村民小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故你的孩子三个人若是该被征地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应享有相应权益。
感谢您对牛滩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