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外地牌照小车迁回泸州
- 问政网友:yyyz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16-04-06 20:42:17
请问一下泸州市车管所:在外省的车迁回泸州上户(车主是本市户籍)有啥规定,具体程序如何?我担心外地车下户把档案带回泸州不能入户的话麻烦,对方车管所答复这边要接收就可以办理手续。望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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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20:42:17 yyyz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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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7
10:34:14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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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8
16:06:19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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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16-04-08 16:06:19
回复:
您好,外地机动车转入我市,机动车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Ⅳ以上。如符合上述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如委托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交强险,车船税,机动车档案(密封),到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地址: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路二段36号,咨询电话:0830-2504766)办理或辖区县大队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并交验机动车。
此外,机动车的排放标准体现在机动车的合格证上,建议在机动车原籍车管所办理迁出管辖区业务时,可在当地车管所先行查询,避免因排放标准不能满足规定而造成机动车档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