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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酒城中心领都5栋1楼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开美容院开茶馆

  • 问政网友:阿女士
  • 问政对象:华阳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3-11 15:44:01

酒城中心领都5栋1楼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开美容院开茶馆,年前已经问政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年后更是变本加厉,每天麻将声不断,找物业无果,特此求助

问政跟踪
  • 1 2026-03-11
    15:44:01
    阿女士 已问政
  • 2 2026-03-19
    15:31:42
    华阳街道 已受理
  • 3 2026-03-19
    15:32:31
    华阳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3-19 15:32:31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就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单位工作人员在物业陪同情况下到现场进行核实,负责人未在现场,经电话联系,负责人唐某表示并未经营美容院和麻将馆,只是为亲戚朋友提供服务。关于麻将馆一事,业主唐某表示其未经营,如您有经营麻将馆的相关证据材料,可及时经12345或12315平台上传相关证据材料,我单位工作人员也待进一步进行核实处置。关于美容院一事,依据《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分为甲类场所和乙类场所。甲类场所包括:甲类场所包括(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甲类场所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卫生许可,乙类场所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规定,同时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的规定,请以卫健管理部门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