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交通违法行为举报
- 问政网友:用户3b657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6-03-12 23:13:59
举报。2026年3月12日17时39分,川E9G388黑色福特SUV在龙马潭区迎宾大道二段与一环路交汇十字路口红绿灯处,龙南路往迎宾大道二段方向,实线变道加塞、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打转向灯造成后车紧急刹车险量交通事故,驾驶员为一位中年男性(特征为微胖光头或短发),以免该驾驶员找人扣分。请将对该驾驶员的处罚结果,具体扣了多少分罚了多少款在此处回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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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23:13:59 用户3b65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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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0:01:51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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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0:24:56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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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6-03-19 10:24:56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直属三大队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依据公安部令第157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之规定,直属三大队收到网友举报的川E9G388号车辆违法行为后,已通知该车车主及当日驾驶人到交管部门接受调查,待查证属实后,将依法作出处理。
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车辆违法行驶、违法停车等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车辆违规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时可通过微信关注“平安泸州”小程序,按照提示反映车辆违停情况,或拨打直属三大队电话0830-2509761(工作时间)、0830-2500047(午间及夜间时段)反映,大队会及时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