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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惜字苑小区申请召开业主大会

  • 问政网友:用户6d989
  • 问政对象:彰德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3-13 07:57:42

关于业委会主任违规,违法。一.全体业主公共服务,公共收益,合法维权受到严重侵害。1、业主委员会未经法律规定业主授权,自主盖章将小区公共财产赠予他人。2、小区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表诀业主签字授权,导致物业服务得不到应有保障。3.小区业委会成立至今未向业主公示小区公共收益(小区卖水拒,快递柜,出租场地等诸多问题。滥用职权,致小区公共服务,公共收益,公共申诉得不到合理的回复,介此小区热心人士已于2026年1月21日申请召开业主大会已抄送至,惜字苑小区业委会,彰德街道西城社区,彰德街道,及古蔺住建等相关部门,到今天没有得到相送部门的正式回复。

问政跟踪
  • 1 2026-03-13
    07:57:42
    用户6d989 已问政
  • 2 2026-03-13
    13:52:18
    彰德街道 已受理
  • 3 2026-03-18
    16:37:35
    彰德街道 已回复
  • 4 2026-03-18
    16:44:33
    用户6d989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彰德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3-18 16:37:35

网友:

您好!您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经核实,您反映的“业委会将小区公共财产赠予他人”问题不属实。实际情况为:根据县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联合印发的《古蔺县主城区居民小区电力设施移交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惜字苑小区业委会按规定将小区电力设施设备移交至电力公司,并非私自处置或赠予他人。

关于您反映“小区引进物业企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的问题,惜字苑小区老年业主较多,前期因业主参与率暂未达到召开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为保障小区正常运转,业委会通过推选楼栋代表、业主代表并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方式选聘物业公司,同时约定半年服务考察期。考察期满后通过楼栋代表、业主代表开会表决,并在小区公示物业去留意见征求通知的方式征求业主意见,公示期内无业主提出异议,物业公司按流程继续开展服务。

关于您反映“业委会成立至今未公示小区收益”的问题,该小区前任物业入驻及交接时,小区内饮水机、快递柜尚未产生公共收益,故未移交相关公共收益项目。2025年下半年,部分业主就快递柜、饮水机租金问题提出意见,街道、社区随即指导业委会与相关方沟通协商。经协商确定:自2026年1月起,小区饮水机、快递柜经营方分别按600元/年、480元/年向小区支付租金,待双方签订协议、完成打款后,业委会将按程序对收益进行公示。

关于您反映“提交的希望召开业主大会的申请未得到回复”的问题,您要求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更换物业服务企业、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街道办事处、社区对业主大会召开承担指导、监督与协助职责,不具有审批权或否决权。此前社区已就小区业委会运作及物业服务相关情况开展调查,并向您当面沟通解释调查结果,您未予认可。为充分保障全体业主知情权、参与权与表决权,确保业主大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召开,社区提出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全面核实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真实意见,再按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履行公告通知义务,您对此未予认可。下一步,街道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业委会按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切实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相关疑问,可直接向彰德街道西城街社区咨询办理(0830-720574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古蔺县人民政府彰德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