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兼职问题
- 问政网友:洪涛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6-03-13 09:45:11
我是某县某局一名普通工作人员(非领导职务、非股室负责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党员,我在外区县,利用下班时间或者周末,没有利用单位设备也没有利用单位名义,不影响本职工作情况下,在某公司(该公司从未在我所在县从事过业务,其不属于管理或者服务对象,也不存在间接不正当利益输送)从事编写工程设计报告并领取报酬,写一个报告得一份报酬,我没有在这个公司挂证,也没有签订合同,纯技术劳务,但是没有给原单位报备,请问这种违规违法吗?如果违规违法,所得报酬会被追缴吗?
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管理暂行办法》(https://www.scspc.gov.cn/flfgk/szfgz/200206/t20020625_12247.html),上述行为好像是容许的,也可以不用报备,请问是这样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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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09:45:11 洪涛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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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6:28:3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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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6:28:4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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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6-03-18 16:28:40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兼职问题”已收悉,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沟通反馈相关情况,您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泸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如果您还有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其他方面的问题,也欢迎您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0-2739869。
感谢您的来信!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