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教师婚假如何落实
- 问政网友:173****6393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6-03-13 21:17:00
教师请休婚假 学校领导要求教师自主调课休假 这一行为是否合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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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1:17:00 173****639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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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1:37:3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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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1:38:1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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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6-03-17 11:38:17
市民:
您好!
您咨询的教师婚假如何落实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五日”;第三十九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用人单位,不落实本条例规定假期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单位不落实婚假制度,请您依据条例规定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感谢您的来信,如果您还有其他有关事业单位福利待遇方面的问题,欢迎您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0-3191869。
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