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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第88条,明确表示社会噪音归公安机关管理

  • 问政网友:532244835
  • 问政对象:江阳区公安分局
  • 提问时间:2026-03-13 23:00:07

泸州市江阳区东门口滨江路二段大河街蓝色金典ktv停了几天今天十一点了,继续在大声唱歌,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治安管理条例第88条执行。

问政跟踪
  • 1 2026-03-13
    23:00:07
    532244835 已问政
  • 2 2026-03-27
    09:37:11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受理
  • 3 2026-03-27
    09:42:58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回复
  • 4 2026-03-27
    09:48:47
    532244835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公安分局
  • 回复时间:2026-03-27 09:42:58

网友:

你好!收到你反映的问题后,北城派出所多次、不定期的对蓝色金典ktv进行巡访。对其经营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告知其在营业期间降低音量,不得影响他人。后续,北城派出所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巡逻。若你发现情况还存在,请及时拨打派出所值班电话0830-2292716,值班民警将及时到场处置,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