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第88条,明确表示社会噪音归公安机关管理
- 问政网友:532244835
- 问政对象:江阳区公安分局
- 提问时间:2026-03-13 23:00:07
泸州市江阳区东门口滨江路二段大河街蓝色金典ktv停了几天今天十一点了,继续在大声唱歌,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治安管理条例第88条执行。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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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3:00:07 53224483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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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09:37:11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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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09:42:58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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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09:48:47 532244835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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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公安分局
- 回复时间:2026-03-27 09:42:58
网友:
你好!收到你反映的问题后,北城派出所多次、不定期的对蓝色金典ktv进行巡访。对其经营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告知其在营业期间降低音量,不得影响他人。后续,北城派出所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巡逻。若你发现情况还存在,请及时拨打派出所值班电话0830-2292716,值班民警将及时到场处置,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