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纳溪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孕前检查为何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参与?

  • 问政网友:王L
  • 问政对象: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26-03-16 17:10:38

纳溪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孕前检查为何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军婚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难以同时到场检查,请问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或替代方案?

问政跟踪
  • 1 2026-03-16
    17:10:38
    王L 已问政
  • 2 2026-03-17
    09:32:44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3 2026-03-19
    10:34:46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26-03-19 10:34:46


纳溪区卫生健康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照四川省相关政策要求,需要夫妻双方到场进行检查,若只有其中一方参与体检,体检结果无法录入系统,且无法评估孕前优生情况。因军婚特殊情况,男方可在部队当地检查机构完成相应体检后将体检报告寄回,女方带上体检报告再到我院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我院将双方体检结果录入系统,可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相关政策已通过电话给您详细解释,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次咨询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股,电话:0830-4213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