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公费师范生随配偶调动困难
- 问政网友:159****2077
- 问政对象:泸县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6-03-16 20:46:00
我是一名公费师范生,于2022年9月入职泸县一中,配偶也是公费师范生,2022年9月就职于宣汉县南坝中学,我和我的妻子于2024年1月登记结婚,目前育有一子,长期两地分居,孩子太小需要跟随妈妈,导致我无法照顾孩子,我的父母也无法参与到孩子的养育中来,妻子长期一边工作一边带娃,非常辛苦,因无人看管,上课需要将孩子带到办公室,工作生活都极为不便,也不利于夫妻感情,根据川教函2020【434号】文件,公费师范生工作满三年可以申请调动至配偶所在地,但是目前调动困难,希望能够解决我的困难,让我们一家团聚。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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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20:46:00 159****207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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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0:04:02 泸县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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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1:35:52 泸县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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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6-03-17 11:35:52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公费师范生配偶调动”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与您本人联系,结合省属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我局工作人员已将具体情况对您作了详细说明。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理解您的苦衷,如仍有疑问,您可继续咨询我人事股,联系电话:0830-8190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