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户口迁入问题
- 问政网友:唐桂英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4-07 11:20:24
我与先生A均是2013年再婚,我户口在江阳区邻玉镇漕溪村,我是户主,户口本上只有我与女儿两人。我先生A是广安市广安区观阁镇农民,因我们已定居泸州,所以想把A的户口迁至我的户口地来,与我一个户口本。请问,是否可以?
问政跟踪
-
1
2016-04-07
11:20:24 唐桂英 已问政 -
2
2016-04-08
15:18:52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6-04-08
15:19:02 江阳区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4-08 15:19:02
江阳区公安分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手册》规定:农村居民离婚或丧偶后,女方在农村有住房并单独居住的,再婚后申请将男方户口迁入的,男方可在女方落户并随迁未成年子女;但在城市、城镇规划区内,离婚后再婚迁入,需结婚满3年且实际居住1年。你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条件,请咨询江阳区公安分局邻玉派出所( 0830-389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