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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县福清路一条农村四级公路设置超限站的意义是什么

  • 问政网友:用户8d208
  • 问政对象:泸县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26-03-19 13:10:39

既然是农村四级乡村道路就应该限制重型货车同行而不是整个超限站,年年修补三四次。治标不治本劳民伤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0条

- 超过公路/桥梁限载、限高、限宽、限长的车辆,不得在限定标准的公路上行驶。

- 福清路为四级公路、公路-Ⅱ级荷载,重型货车(四桥及以上)远超其设计限载,依法禁止通行。

- 确需通行必须经县级交通部门批准、采取防护措施、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

- 公安交管部门有权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对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 福清路窄、弯多、村镇密集、事故风险高,完全符合限行/禁行条件。

二、行政法规(直接约束)

1.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禁止超限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违者可罚款、扣车、责令卸载。

- 福清路四级路荷载,重货属超限/超荷载,依法禁行。

2. 《农村公路条例》(2025-09-15施行,直接适用)

- 第13条:县级交通部门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超限车辆违法行驶农村公路。

- 重货确需通行(如施工),必须签协议、控荷载、加固路段、损坏赔偿。

- 福清路是县道/农村公路,直接适用本条例。

三、部门规章(执法依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 明确四轴货车总质量>31吨、六轴>49吨即为超限。

- 福清路四级路设计荷载远低于此,重货通行属违法超限,可依法查处。

四、本地已发通告(执法实操)

- 泸县曾对福清路发布重货限时通行通告,依据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

- 现有法律完全支持升级为“全天禁止四桥及以上重货通行”。

五、一句话结论

福清路是四级农村公路,法律明确禁止超限/重型货车通行;本地完全有权依法实施全天禁行,无需额外授权。

问政跟踪
  • 1 2026-03-19
    13:10:39
    用户8d208 已问政
  • 2 2026-03-20
    09:32:28
    泸县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3 2026-03-23
    17:00:59
    泸县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 4 2026-03-23
    17:48:19
    用户8d208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26-03-23 17:00:59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泸县福清路一条农村四级公路设置超限站的意义是什么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3月23日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您反映的“泸县福清路(农村四级公路)设置超限检测站的意义”问题,回复如下:

一、设置超限检测站是依法履行公路保护职责的必然要求

1.法律明确授权设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设立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这表明,在公路上设置超限检测站是法律赋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法定职权,其根本目的是“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2.农村公路治超的法定责任:《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行为的治理力度,防止超限运输车辆违法在农村公路上行驶”。设置超限检测站,正是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此项法定职责、落实“有效治理措施”的具体体现。

二、设置超限检测站是科学治理、分类管控的必要手段,而非“治标不治本”

1.区分“违法超限”与“合法运输”:治理的核心是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而非“一刀切”禁止所有货车通行。违法超限运输: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车货总质量、外廓尺寸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车辆,属于违法超限运输,依法禁止行驶公路。合法重型货车通行:对于不属于超限运输的建设工程重型载货汽车,若确需临时通行农村公路,《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三条建立了“协议管理+防护补偿”机制,建设单位可与主管部门签订协议,采取防护措施,并对造成的损坏进行修复或补偿。这保障了必要的生产建设运输需求。

2.检测站的核心功能是“纠违”而非“收费”或“设卡”:根据《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检测站的核心职责是依法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监督卸载分装以消除违法状态。其目标是阻止超限车辆上路行驶或迫使其纠正违法行为,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对公路的碾压破坏。您提到的“年年修补三四次”,恰恰证明了违法超限运输对农村四级公路这类承重能力较弱道路的巨大损害。设立检测站,正是为了通过常态化执法,减少此类损害,降低长期养护成本和频率,是“治本”之策。

3.与单纯“限行”相比更具科学性和灵活性:单纯设置“禁止货车通行”标志,虽能隔绝大部分货车,但无法精准区分合规与超限车辆,也可能影响当地生产生活必需物资的运输。而超限检测站通过技术手段(称重检测)进行精准管控,允许合规车辆通行,拦截查处违法超限车辆,在保护公路与保障必要通行之间取得平衡。

三、超限检测站的设置遵循严格规划审批程序

根据《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检测站的设置需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时调整”原则,并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泸县福清路上设置检测站,是经过省级层面科学评估和审批的,旨在对该区域路网中的超限运输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和治理。

四、关于您建议的“直接限制重型货车通行”的说明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可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这是一种物理隔离方式。然而,对于县道、乡道等承担一定连通和运输功能的农村公路,全面禁止重型货车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因此,采用“设置检测站进行执法管控”与“在必要路段设置限行设施”相结合的方式,是更为常见和全面的治理策略。检测站侧重于动态执法和重量管控,限高限宽设施侧重于静态的尺寸和车型限制。

综上所述,在泸县福清路设置超限检测站,是基于以下法律法规和现实考量:

1.于法有据:是履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定义务的行为。

2.目的正当:根本目的是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保障公众出行安全,延长公路使用寿命。

3.手段科学:通过精准检测和执法,实现对违法超限行为的有效遏制,同时保障合规运输需求,比简单“禁行”更符合管理实际。

4.程序合法:其设立经过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划与批准。

置超限检测站正是为了,通过持续、严格的执法,逐步减少超限车辆对道路的破坏,最终达到降低养护频率、节约公共资金的长远目标。我们理解您对道路状况的关切,并将持续加强超限治理和公路养护工作。

仍有疑问、意见和建议,您可直接拨打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30-8188553。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