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江阳区钓鱼台路与安居路交界斑马线车辆未礼让行人的投诉
- 问政网友:lzbeyondsoul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6-03-19 21:40:45
本人于2026年3月19日17时08分许,在江阳区钓鱼台路与安居路交界处(靠近四川警察学院一侧)的斑马线处等候过街,期间遭遇一辆车辆未按规定礼让行人的危险情况,现向贵部门投诉,恳请予以调查处理。
当日17时08分左右,我在该斑马线处观察来往车辆,已提前驻足等候,准备待车辆礼让后过街。此时,一辆深蓝色比亚迪宋MAX MPV车辆在左转弯通过该斑马线时,未减速、未停车礼让正在等候过街的本人,车辆径直从斑马线处驶过。由于事发突然,我反应及时并迅速躲闪,才侥幸避免了碰撞事故的发生,未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
事发后,因躲避车辆时较为慌张,未能准确记下车牌号,仅能提供以下车辆及驾驶员相关信息:车辆为深蓝色比亚迪宋MAX MPV,驾驶员为一名50余岁男性。该车辆在未礼让行人后,未作停留,径直驶离现场,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不仅漠视行人生命安全,也破坏了道路通行秩序。
基于以上情况,恳请交警部门协助调取该路段当日17时左右的监控录像,核实该车辆的具体信息及驾驶员身份,依法对该驾驶员未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以警示此类不文明、不安全的驾驶行为,保障行人过街安全,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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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21:40:45 lzbeyondsoul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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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0:36:42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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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5:54:45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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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5:56:10 lzbeyondsoul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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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6-03-26 15:54:45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一大队进行回复。现回复如下:
大队收到网友关于川EN93F6号车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后,已通知该车车主及当时驾驶人前往大队接受调查。经查证,违法行为属实,大队已依法作出处罚。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