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补办,非要本人签字
- 问政网友:用户b5480
- 问政对象:合江县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6-03-20 11:13:52
父母因要办独生子女证,结婚证损坏而补结婚,来到合江县民政局,非要本人签字,因母亲本人是文盲,根本不会写字,也学不会,大厅办事人员非要本人签字,那么我请问,双手都没有的人员,怎么本人签字?子女代签都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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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1:13:52 用户b548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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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9:35:06 合江县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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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1:54:06 合江县民政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6-04-03 11:54:06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结婚证补办,非要本人签字"的信件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5】23号)“第四十一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的相关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由其子女或者婚姻登记员教其写自己的名字,名字不要求写得很好,能拿起笔写字就代表本人的意愿。如果经过教学都还是不能写自己的名字,可以由婚姻登记员全文解读《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声明书》、《婚姻登记个人信用信息风险告知书》给当事人听,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直接盖手印,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存档。对于那种无双手不能签字、不能盖手印的特殊情况,要求当事人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委托,由委托人代为签字,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存档。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打电话咨询合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0830-5262181。
感谢您的来信。
合江县民政局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