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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违建不处理,不解决,放任其继续施工

  • 问政网友:用户75982
  • 问政对象:华阳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3-23 09:37:14

一、违建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酒城中心领都小区6栋3202室(顶楼) 存在严重违法建设:

违建类型:顶楼公共区域违规搭建、加建封闭房间、占用消防通道与屋面公共空间,并且打穿了楼层天花板

违建状态:已初步建成,存在结构安全、消防隐患、侵占公共权益等问题

投诉历史:本人及多位业主自2025年起,多次通过12345市长热线、酒城e通、小区物业、社区投诉,均转派江阳区城管局/华阳街道执法队处理

二、部门不作为情况(核心诉求)

受理后无实质行动:江阳区城管局仅口头回复“已受理、将核查”,

执法流于形式:现场仅口头劝阻,未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扣押施工工具、停水电气(违建部分)、公示等法定处置措施

久拖不办、违建存续:投诉至今已多个月,违建未被拆除、未被整改,反而持续进行违法加盖,严重侵害全体业主公共利益

违反法定职责:依据《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实施办法》,江阳区城管局是本辖区违建查处主体,接到举报应立即现场处置、依法立案、限期拆除,其行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三、法律依据

《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六条:区城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查处机关接到举报,应当及时受理,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立即现场处置;第十一条:可采取责令改正、查封现场、扣押工具、停水电气、立即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属于违法建设,应限期拆除

四、明确诉求

立即对酒城中心领都6栋3202室违建立案调查,出具正式执法文书

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责令限期拆除、停水电气(违建部分) 等强制措施

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处理进展,30日内完成违建拆除

追究相关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责任,向投诉人公开处理结果

加强小区违建常态化巡查,杜绝新增违建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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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3-31 15:28:05

经现场查看,酒城中心领都6栋3202号业主装修时在房屋顶部对应楼顶框架的区域开洞,进行搬运、堆放建材,目前未在楼顶进行建设行为,华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加强对该户的巡查力度,多次现场制止并劝离施工人员,告知业主不得进行违法建设并规范装修;同时,要求物业对该户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并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管控、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