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问政网友:是热心群众呀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6-03-24 16:07:42
一、泸州市龙马潭区常住人口,户籍地在外市,失业中是否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泸州市龙马潭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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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6:07:42 是热心群众呀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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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5:17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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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5:40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6-03-30 17:25:40
网友朋友:
您好!您咨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4〕16号)规定,我省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二)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五)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六)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七)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八)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您户籍虽在外市,但如果在龙马潭区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且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则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我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参保凭证、常住城镇区域手续(如房产证复印件、居住证等),如实填写《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向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区就业局工作人员于3月25日至27日期间多次拨打您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故无法告知您办理情况。如有疑问,您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0-2998291。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区就业局就业和职介指导股
联系电话:0830-2998291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