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对小微企业认定的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dd867
- 问政对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提问时间:2026-03-24 16:27:50
如在服务类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因采购项目的评分细则中价格评审对小微企业有10%-20%的价格扣除,有较大的价格加分。而小微企业评定按工信部、统计局现行标准为:
• 大型:从业人员≥1000人 且 营业收入≥5000万元
• 中型:从业人员≥300人 且 营业收入≥1000万元
• 小型:从业人员≥100人 且 营业收入≥500万元
• 微型:从业人员<100人 或 营业收入<500万元
目前泸州社会部分实际为中大型的企业为此投机倒把,把企业本身招聘自用的员工全部采用外包或其他形式来降低自身员工自有量,为此给规模实际为小微的企业造成很大的伤害,给中大型企业也带去了不公平竞争,在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上存在恶性竞争,同时为了达成中小微企业评定,也给基层劳动者带来了莫大的伤害,请问本市的小微企业是怎么认定的,如像环卫、绿化、餐饮、运维、物业等服务企业,本身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而微企业员工数量为100人以下,泸州有几个真正的小微企业有待真实核查?这中间包含我们部分国有平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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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6:27:50 用户dd86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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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1:08:03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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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1:09:18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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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1:20:52 用户dd867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回复时间:2026-03-27 11:09:18
感谢您对于泸州市中小企业认定的关注,根据工信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指出,不同行业对于中小微企业有不同的划型标准,以下为环卫、绿化、餐饮、运维、物业等服务企业的划分标准:
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微型企业。
• 中型:从业人员≥100人 且 营业收入≥2000万元
• 小型:从业人员≥10人 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
• 微型:从业人员<10人 或 营业收入<100万元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微型企业。
• 中型:从业人员≥300人 且 营业收入≥1000万元
• 小型:从业人员≥100人 且 营业收入≥500万元
• 微型:从业人员<100人 或 营业收入<500万元
环卫、绿化、运维等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从业人员≥100人
• 小型:从业人员≥10人
• 微型:从业人员<10人
同时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建议咨询统计部门确认企业类型。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