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装修保证金的咨询
- 问政网友:温美泉
- 问政对象:红星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3-25 11:16:23
请问街道社区发的下面这个通知是否属实???
重要通知:
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即日起,一是请所有在收取装修保证金的物业企业一律停止收取装修保证金,已收的装修保证金分批在6月底前全部分批次退还业主,一旦发现仍在收取或退还不及时的一律作为乱收费移交市场监管查处,纳入信用管理。二是按照《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18条第三款规定,2024年1月起新交付的商品房请物业企业制作小区设施设备清单公示牌,并在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以上两条纳入今年民生实事整治重点。请物业企业务必不要踩红线。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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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1:16:23 温美泉 已问政 -
2
2026-03-25
15:44:06 红星街道 已转交 -
3
2026-03-30
14:49:37 红星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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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4:52:34 红星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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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红星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3-30 14:52:34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关于装修保证金的咨询》
2026年3月27日已与问政对象沟通,问政人表示已知悉。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