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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泸州市佛教协会的地址及对外联系电话号码

  • 问政网友:用户29512
  • 问政对象:市委统战部
  • 提问时间:2026-03-25 12:40:32

咨询一下泸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泸州市民宗局局长:(1)泸州市佛教协会的地址及对外联系电话号码(2)纳溪区范围内的寺庙登记注册及办理证件在哪里办理?如果方便请直接回复在网络问政平台上!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6-03-25
    12:40:32
    用户29512 已问政
  • 2 2026-04-02
    11:17:52
    市委统战部 已受理
  • 3 2026-04-02
    15:38:01
    市委统战部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委统战部
  • 回复时间:2026-04-02 15:38:01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宗教工作的关心关注!

泸州市佛教协会地址:泸州方山云峰寺内,对外联系电话:0830  2390819

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设立地一定数量的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需要的情况说明;

(二)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宗教教职人员证书;

(三)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宗教教职人员证书);

(四)资金预算及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五)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以及建筑风格样式的效果图样。

第十五条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场所管理组织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宗教事务部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

(二)管理组织成员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宗教教职人员证书;

(四)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档案、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规章制度文本;

(五)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材料(属建设工程的,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材料,规划、用地核实核验材料,已经办理土地和房屋不动产登记的,提供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属租借的,提供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和房屋安全材料);

(六)合法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

                       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