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是否需要缴社会抚养费?
- 问政网友:陈纲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4-08 09:04:42
我是泸县石桥的,想咨询一下,我2016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 ,未办准生证,请问现在要交抚养费吗?(现在国家规定准生证攻为登记) 能给我一个准确信息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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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8
09:04:42 陈纲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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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8
12:26:15 泸县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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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8
13:51:58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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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11:22:10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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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4-18 11:22:10
石桥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陈纲”,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是否应缴社会抚养费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国家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该时间前生育不符合现行政策。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修订版)》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根据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照计生基数两倍征收。
为更准确回复您的问题,建议您致电石桥镇卫计办:0830-8875413或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卫计办咨询,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实际情况作出答复,感谢您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