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村民集资安装路灯
- 问政网友:hsc168
- 问政对象:喻寺镇
- 提问时间:2026-03-27 12:24:24
我是喻寺镇鸦峰岩村5组的是村民,我们队组建安装马路路灯,需要些什么要求?我们自己捐资自己安装,村里面出面说我们买每一样都要发票才能入账,我们自发组织捐款的,为什么一定要开发票,开发票商家也要税收,所以我们是民间组织安装,应不应该这样做?前年我一个人名义捐资了十盏路灯,没有让村里面插手,当时我也没有在村公布是我个人出钱安装的,村也没有出面说明,让所有的村民猜疑,说什么的都要,我也没有在乎,但是村应该有所作为才对!可能我这样说话的罪人,但是现在更让想捐款为家乡做点实事的人不得考虑这些种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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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2:24:24 hsc16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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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5:38:47 喻寺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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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08:54:05 喻寺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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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喻寺镇
- 回复时间:2026-04-02 08:54:05
hsc168: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村民集资安装路灯”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依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村民集体集资、村组牵头对接的公益事项,资金必须规范入账、全程备案,属刚性政策要求,村组无变通权限。集体集资采购物资、施工付款,依规必须凭正规发票做账归档,用于村务公开、审计核查,杜绝账目不清、引发村民猜疑,同时也是保护捐资群众、经办人员。纯个人私下捐资、不经过村组经手、不纳入集体项目的公益投入,无需开票入账;多人抱团集资且需村组协调推进的,必须严格依规开票做账、公示明细。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