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恒利兰庭物管乱作为
- 问政网友:用户150959cj
- 问政对象:华阳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3-31 05:38:23
1. 公示程序严重违规:我作为004号车位业主,当时长期在外,物业仅将公示贴在我车位背后、发在微信群,未提前单独告知我、未征求我意见,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公示七天”程序,物业与业委会履职不作为,侵犯我的知情权。
2. 电箱直接妨碍充电桩安装:电箱紧贴我车位正后方墙面,完全占用充电桩安装位置与管线空间,导致我购置的新能源汽车无法在自有车位装充电桩,严重影响物权行使。
3. 我的诉求:请督促供电公司、物业及业委会3个工作日内出具电箱移位方案;请江阳区住建局彻查物业公示违规及不作为问题;逾期不处理我将向12345、住建部门进一步投诉,并保留法律维权权利。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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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5:38:23 用户150959cj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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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0:12:30 华阳街道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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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1:46:32 华阳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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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1:46:53 华阳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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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4-10 11:46:53
经了解,该电表箱选址于2024年1月5日,由供电部门、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共同现场查勘确定。2024年1月10日供电部门出具电表箱安装施工图纸后,随后物业将电表箱安装公示及施工通知书张贴于1号车库004号车位后方墙体,公示期内未收到业主相关异议。公示期满后,供电部门于2024年1月底按图纸完成施工,该电表箱于2024年2月初投入使用,目前已安装电表32支。
2026年3月13日,物业接到业主反映电表箱位置影响充电桩安装的问题后,于3月18日联系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并协商调整方案。经多方协调推进,为满足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的需求,已于3月22日完成其中一个电表箱移位,腾出相应安装空间。街道、社区已督促物业进一步规范公共设施设置公示程序,优化公示位置和方式,切实保障业主知情权与参与权,同时联合供电部门持续做好小区公共设施运维管理,及时回应解决业主合理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