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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请求核查并纠正机场噪音搬迁补偿中人口认定及金额核算错误

  • 问政网友:用户41650
  • 问政对象:石洞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3-31 10:10:36

本人系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居民,因云龙机场噪音搬迁项目涉及房屋征收。现反馈补偿核算问题: 1. 基本情况:本人户口登记为7人,但征收部门仅按5人核算人头费及相关安置补助,导致家庭权益受损。 2. 政策依据:依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20〕26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请求严格审核户口在册人员的安置资格。 3. 具体诉求: ◦ 申请官方书面回复7人未获全额补偿的具体法律依据; ◦ 要求对补偿金额进行重新核算并更正错误,补足差额部分; ◦ 依法公开该项目的详细补偿方案及计算明细。 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 1 2026-03-31
    10:10:36
    用户41650 已问政
  • 2 2026-04-04
    11:29:05
    石洞街道 已受理
  • 3 2026-04-13
    15:35:44
    石洞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石洞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4-13 15:35:44

关于机场噪音搬迁补偿中人口认定及金额核算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关于机场噪音搬迁补偿中人口认定及金额核算”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您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项目明确规定占用土地不实行征收,故不存在征收公告和征地批复文件,补偿方案已在前期占用地宣传动员会上,向该社队长、代表进行政策解读,并要求其传达至每一户,队长随后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向农户宣传本次征占地的目的及政策(社员大会签到册有申请人员签字,可证明已到场)。

关于补偿政策依据,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云龙机场噪音区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龙府函〔2024〕50号)及相关实施细则中提出对退出宅基地,异地购房安置的货币补偿标准:对退出宅基地,拆除房屋异地购房不再新建的搬迁户,签订退出宅基地协议后,按照户籍人口数给予每人补助4万元,每户不超过20万元的异地购房补助。

感谢您对石洞街道的关注、支持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石洞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