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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再次投诉泸县得胜镇门斗山村三组121号王堂波建房占用耕地

  • 问政网友:王怀明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4-08 15:52:27

泸县国土局,泸县得胜镇国土所:

我于2016年3月21日的第一次投诉现在泸州新闻网问政平台已经回复,我对回复意见非常不满意:

得胜镇国土所没有去实地问询、考察和阻止,王堂波扩建80平方全为占用耕地,且占用王怀明的田坎5米及阳沟约10平方米根本没有和王怀明商量,怎么说基本达成协议?我们希望得胜镇国土所到现场去实地问询和考察(而且我们当时也留有占用耕地的照片,当时也出示给得胜镇国土所的领导看了的)也可以问本队的村民肯定是耕地!为什么泸县国土局和得胜镇国土所对乱占用耕地的违章建筑不进行拆除,恢复耕地。

对于我的投诉泸县得胜镇国土所所长只是给王堂波打了一个电话说:“你占用耕地修房的报告作废,马上退还耕地”,而且国土所叫我坐在自己的耕地上,这样不发生流血事件吗?就这样就把我的投诉打发了。但是,王堂波占用耕地继续,违章建房继续,根本不和我们商量。我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督促叫他马上停工,泸县国土局执法部门应该对违章建筑进行强拆,应该退还占用耕地,退还我的田坎,有纠纷能商量解决落实。难道我们的执法部门就不能对违法行为进行阻止,非要让我们发生流血事件你们才能来管吗?尽快还农民一个公道吧。


问政跟踪
  • 1 2016-04-08
    15:52:27
    王怀明 已问政
  • 2 2016-04-11
    09:07:25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4-21
    15:03:18
    泸县 已回复
  • 4 2016-04-22
    11:20:52
    王怀明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4-21 15:03:18

泸县国土资源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再次投诉王堂波建房占用耕地的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王堂波系泸县得胜镇门斗山3社群众,王堂波申请改扩建房,占原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未利用地80平方米,未利用地包括本户晒坝、水沟共约30平米和猪屎坝约50平方米。王堂波户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泸县集建(1991)字第15020807号)上的宗地图显示,该户申请改扩建的扩占部分是非耕地;门斗山3社社长胡基云的影像资料及邓光群等农户口述,也证实王堂波户扩建房占地部分是非耕地。

综上,从历史和现状来看,没有证据证明“王堂波扩建房所占的80平方米土地全部是耕地”.

2016年4月14日下午14时20分,得胜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你,请你提供王堂波扩建房所占的80平方米土地全部是耕地的证据,你提供了相片(彩信),但根据图片无法确定王堂波扩建房所占土地为耕地。

如若你户与王堂波户有占地纠纷问题,建议你找得胜镇人民政府、门斗山村两委、门斗山3社、得胜国土资源所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解,如若调解不成,建议你通过司法程序维护你的权益。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得胜国土资源所,咨询电话:0830-813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