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天立花园门口修路占用小区街沿人行道,无业委会、物业不管,请求处理并补偿

  • 问政网友:用户07812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6-04-01 10:28:25

您好,我是泸州江阳区天立花园的业主。

现在小区门口修路,占用了我们小区的街沿坎(人行道),这是业主共有的地方。

我们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也不管。

我要求:

1. 施工方恢复原状

2. 给予业主合理补偿

3. 请转办江阳区住建局、施工单位,并给我回复。

问政跟踪
  • 1 2026-04-01
    10:28:25
    用户07812 已问政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