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不定时工作制是不是合理合法合规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酒城用户260217_GEAN
- 问政对象:合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6-04-01 18:20:09
我是一个驾驶员,公司安排签署了,不定时工作制,但是公司没有休息安排,如果休息需要请假,而且扣除全勤,我就想知道不定时工作制,每月不安排休息,请假一天也要扣除全勤,是不是合理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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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8:20:09 酒城用户260217_GEAN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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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6:08:46 合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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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6:09:16 合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6-04-02 16:09:16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民“公司不定时工作制是不是合理合法合规相关问题咨询”的回复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关于公司不定时工作制是不是合理合法合规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七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全勤奖是企业对员工出勤情况的一种奖励性福利待遇,不属于工资总额组成部分,其发放标准可由公司自主决定。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劳动关系股。
联系电话:0830-5240233。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