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餐饮店长期在晚上十点过十一点还在很大声音地唱KTV 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 问政网友:伍良松
  • 问政对象:茜草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4-03 22:55:19

江阳区茜草街道沙茜北路101号一家名为源野餐厅的餐饮店长期在晚上十点过十一点还在很大声音地唱KTV声音非常大,本人住领地蘭台府小区本人及本小区居民多次拨打110电话民警上门劝阻后不唱了,但是到了第二天晚上仍然是这个样子。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且经基层组织、物业或有关部门劝阻、调解和处理后仍未能制止的,应当面临以下处罚:

一般情况: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该店家长期不作为不改正扰民问题,情节恶劣,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如实反馈相关处理结果,谢谢。(因投诉页面无法上传录音文件,如需提供录音证明材料本人手机内有录音文件,录音地点距离该餐厅直线距离两三百米)

问政跟踪
  • 1 2026-04-03
    22:55:19
    伍良松 已问政
  • 2 2026-04-07
    11:50:36
    茜草街道 已转交
  • 3 2026-04-07
    14:59:07
    茜草街道 已受理
  • 4 2026-04-08
    11:22:49
    茜草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茜草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4-08 11:22:49

关于餐饮店长期在晚上十点过十一点还在很大声音地唱KTV 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餐饮店长期在晚上十点过十一点还在很大声音地唱KTV 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6年4月7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街执法人员已到现场处理,对商家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要求其营业期间调整音响音量,不要在休息时间段播放,避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此类社会偶发性噪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您可向公安机关反映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茜草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