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中山及广东江门买了7年多医保,现回泸州就业,可否转回?
- 问政网友:YU小毅
- 问政对象:市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6-04-05 13:27:11
泸州医保局各位领导,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广东中山及广东江门买了7年多医保,现回泸州就业,公司给我在本地买了8年医保,现我想把广东医保转回本地,不知可否?谢谢!!!
-
1
2026-04-05
13:27:11 YU小毅 已问政 -
2
2026-04-07
10:01:38 市医保局 已转交 -
3
2026-04-07
10:28:26 市医保局 已受理 -
4
2026-04-13
10:10:52 市医保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6-04-13 10:10:52
市民朋友:
您通过“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关于“在广东中山及广东江门买了7年多医保,现回泸州就业,可否转回”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关系,并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申请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申请人可以凭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在转入地或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下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也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地方专区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办理渠道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信息表》并同步上传,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划转的个人账户余额,核对无误后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我中心已于2026年4月7日为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业务。2026年4月7日下午,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知晓有关情况。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科室:彭翔
联系电话:0830-3121302
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