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正常通过选举来当选队长,当选之后,村民能直接找其他人签字就让队长重新选举吗?
- 问政网友:限限限
- 问政对象:通滩镇
- 提问时间:2026-04-06 07:33:45
关于前段时间根据规定来选举队长的时候,正常通过选举来当选队长,当选之后,村民能直接找其他人签字就让队长重新选举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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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07:33:45 限限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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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3:21:16 通滩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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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3:23:57 通滩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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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通滩镇
- 回复时间:2026-04-10 13:23:57
网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我镇立即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查询了相关规定。根据《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若要更换队长,必须走法定“罢免”程序,不能随意重选。法定罢免程序:需本组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书面提出罢免要求,并写明理由召开会议,由村委会召集村民小组会议,需本组2/3以上村民(或户代表) 参会。被罢免的队长有权申辩,投票表决须参会人过半数同意罢免才算通过。罢免成功后,再按程序补选新队长。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